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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九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日期:2016-06-17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第十四批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要求,经2015年2月16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九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36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项,取消备案制管理项目1项;向县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8项,承接省政府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10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要不折不扣地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给县区的项目,相关部门要尽快下放到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一方面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一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交给社会和市场。县区政府要主动对接,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主体、要件和程序,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市审改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齐头并进、相互协调。


市级政府部门第九批取消调整项目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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